我們為何要推動「精神疾病反污名運動」?

75%的精障者家庭,均遭受到污名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,污名化降低病友和照顧者的自信心,也阻礙交友及工作的機會精障者家屬中,每五人就有一人因為污名化的影響出現自尊心低落,嚴重精神障礙者被視為與煙毒犯、娼妓或犯罪者同類,而不是生理疾病的受害者,社會對精神障礙者的憐憫較少,認為他們必須對自己的病症負責,大眾對精神病理的失能表示憤怒,認為他們不值得幫助。